6月27日|石大勝華公告,公司於2025年6月27日收到山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石大勝華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整改措施並對郭天明、呂俊奇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在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方面存在未及時修訂完善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未按規定填寫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並製作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等問題。公司董事長郭天明、董事會祕書呂俊奇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行為負有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