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布《关於调整保障性商品房政策的通知》,自7月15日起正式施行。此次调整旨在降低申请门槛,扩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范围,以满足更多市民的住房需求。
政策调整包括缩短该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户籍取得年限要求,由至少一人取得该市户籍满三年缩短至满一年。除单身家庭除外,要求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两人取得该市户籍。同时,放宽稳定就业群体关於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及基本养老保险等要求,以及降低单身居民申请年龄要求统一放宽至年满25岁。调整将有助於更多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请保障性商品房,进一步缓解住房压力。(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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