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徵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表示,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积极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严禁平台企业向各类「小哥」等人员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
练奇峰称,规定实施后,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平台不得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税务部门后续还将进一步严加督促。(jl/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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